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(沪人社专发[2009]45号)的要求,经过面试、体检等程序,经研究,拟录用以下人员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我单位反映。
姓名 性别 拟录用岗位 主管部门 闵安 女 病区护士 上海市民政局
公示时间: 2013年11月11日- 11月17日
联系电话:68139425
监督电话:63218295